| 关于开展2007年度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中央、省属驻市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从2007年8月开始举办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在赣州市财政局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金融基础知识,会计、审计相关法律及其责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培训方式:现场培训与网络远程培训相结合。 四、培训承办单位:赣州技师学院继续教育部。 五、报名时间:现场培训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六、报名地点: 1、现场培训报名地点:赣州技师学院继续教育部,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98号,联系人:许玉华、尹志坚,联系电话:0797—8172370。报名时需提供财政部门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携带好市人事局颁发的《继续教育证书》。 2、远程培训报名网址:“江西省财政厅”网站会计频道或登陆http://acc.jxf.gov.cm网站。 七、组织形式: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按照“2007年度赣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次安排表”(见附件)所安排的班次和时间参加培训,其他会计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所安排班次参加培训。 八、参训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是会计人员依法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途径,是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基础,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会计人员参加培训,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不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将不予注册登记,不予更换新证。 九、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培训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由培训点集中收取交市财政局会计科注册登记,参加远程培训人员凭“江西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合格证”和会计从业证办理注册登记。 2、因故未参加2005、200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可参加网上继续教育进行补训。 3、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现场培训,免收培训费。
附件:2007年度赣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次安排表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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