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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事项
上传时间: 2007-4-9 20:15:36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

    1、报考条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中级以上

资格证书者。

2、报考时所需材料:大专以上毕业证或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及复印

件,一寸免冠黑白布纹照片两张。

3、报名时间:每年三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4、考试时间:每年九月中、下旬

5、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每年的十一月下旬

6、领取单科合格证的时间:每周一、三

7、单科换全科证书的时间:每年一、二月的周一、周三    

 

(二)申报注册登记

1、申报对象:所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2、申报的方式;

①、非专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申报非执业会员;

②、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两年以上的申报执业会员。

3、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A、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①  个人申请报告

②  全科合格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办理的时间:每周一、三

B、执业注册会计师

①  所属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

②  个人申请报告

③全科合格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其他需要的材料。

⑦办理的时间:每周一、三

4、办理流程

①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申请

②受理申请初审后上报省注协

③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后发证件

③  办理时限:以中注协、省注协公告为准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申报注册登记及后续管理工

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比照注册会计师的办理程序进行。


文章来源:九江会计  【关闭窗口】【打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