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赣财会考[2008]3号
关于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
考试时间后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至2008年9月6日-7日举行,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考[2008]37号),现就认真妥善处理好推迟考试而产生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资格考试冲突,如注册评估师考试等,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上述考生参加2009年度考试时可免收相应科目的报名费。对发现弄虚作假,其已取得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二、对因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提供:个人延期考试申请、身份证复印件、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对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应提供:个人延期考试申请、身份证复印件、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婴儿出生证明(生产考生提供)。
三、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上述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并对有上述情况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情况属实的,由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于9月30日前汇总上报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 成绩时效 通知
抄送:省、赣州、九江人事考试中心。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