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准予抚州恒吉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抚州恒吉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6100016。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李志恒。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李志恒:441900100006,周丽萍:360300010039。
六、注册资本:10万元。
七、经营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1298号14栋1201号房。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抚州恒吉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