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有关省属企业:

近日,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pdf

附件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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