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财会〔2018〕5号)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25年8月13日同意了江西恒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和更名的申请,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西恒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36020020),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转制为“普通合伙”,收回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换发合伙制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36020020)。
二、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为郑汝洪(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200250002)、王小云(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200160007)、万仁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200030002)、万林琴(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200030029),首席合伙人由郑汝洪担任。
三、江西恒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称已变更为南昌恒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其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