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6年3月3日作出准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74701503601;

三、负责人姓名:陈旭;

四、经营场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化学楼418房间。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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