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6年3月3日作出准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74701503601;
三、负责人姓名:陈旭;
四、经营场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化学楼418房间。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