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微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6
我厅于2021年01月05日受理了南昌微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昌微明会计师事务所。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于伟。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791-8728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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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http://acc.mof.gov.cn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