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群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2021.01.22

我厅于2021年01月22日受理了南昌群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昌群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毛艳华。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791-87287614

 

通信地址:南昌市南昌县2166号

 

网    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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