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撤销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6090015,首席合伙人:曾香春),该所不符合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且未在整改期满达到执业许可条件,我厅于2022年6月21日撤销该所执业许可。自2022年6月21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公布,根据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