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3年11月15作出准予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40300733601;
三、负责人姓名:邹军;
四、经营场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98号华赣大厦四楼。
特此公告。
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