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74700293603;
三、负责人姓名:凌永平;
四、经营场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仲裁大厦不分单元1302。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准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九江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