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博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准予抚州博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抚州博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6100017。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揭慧芳。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揭慧芳:360100150042,魏建新:361000020011。


六、注册资本:30万元。


七、经营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显祖大道199号抚州博中医学检验所(医学检验大楼AB楼中A楼第6层)。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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